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,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定、审议、评价和咨询等职权。校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,开展学术交流,弘扬学术道德,维护学术尊严,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。
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组成委员45名,按照《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》选举程序,通过民主选举产生,均由各学科教学科研一线的教授担任,其中45周岁以下委员13人。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4人,主任由金智新院士担任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学术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:
一、审议学科建设、专业设置,教学、科学研究计划方案;
二、评定教学、科学研究成果;
三、调查、处理学术纠纷;
四、调查、认定学术不端行为;
五、按照章程审议、决定有关学术发展、学术评价、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。